助力企业发展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性流程。
法律风险方范指引中的第三项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性流程。首先说一下三个基本要求:
·第一、公司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股权比例、股东构成等方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修改公司章程应当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召集和通知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由董事、监事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三、公司章程未约定生效时间或者约定不明时,股东达成修改章程的合意,公司章程既发生了法律效力,再有两个风险提示:
→一、修改公司章程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通知,召集股东会会议,违反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公司章程是无效的。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变更、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及行政责任。
修改公司章程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第二、股东会对拟修改的章程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全体股东2/3以上的表决权通;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拟修改的章程内容涉及需要审批登记等事项时,报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拟修改内容需要公告的依法公告。
·第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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