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
海南本次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从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周期为3年。从4月28日起,我省口腔种植产品价格大幅下降。
01
种植体集采价格最高1855元
省医保局表示,本次集采主体包括省内已填报口腔种植体系统需求量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通知》明确,本次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从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周期为3年。
当前我省执行的口腔种植体系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显示,种植体系统价格最高为1855元,价格最低为548元。
据介绍,常规单颗口腔种植牙的费用包括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费三个部分。此前省医保局已明确,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单颗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含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植入、麻醉、3d建模等医疗服务费用,不含耗材)调控目标为4100元以内。
省医保局在《致广大口腔种植患者的一封信》指出,医疗保障部门致力于减轻群众种植牙费用负担,当前全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中选价格平均900余元,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平均挂网价格300余元,大幅降低了口腔种植耗材成本。
02
倡议医疗机构应优先推荐集采中选产品
省医保局在《致公立医疗机构的一封信》倡议,广大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实施种植体系统集采和牙冠竞价挂网结果;履行报量承诺,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优先向患者推荐中选产品,不夸大未中选产品的功效。
省医保局要求,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等因素,原则上按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9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在国家耗材联采办平台内填报。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
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在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完成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非中选产品采购量不得高于中选产品。
各市县医保部门要组织口腔种植医疗机构在明显区域公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调控目标、种植体中选价格和咨询电话,方便患者对比。
同时,各市县医保部门要将《致广大口腔种植患者的一封信》和《致公立医疗机构的一封信》都张贴在医疗机构收费窗口并发放给患者,对不接受全流程价格调控的医疗机构,要使用一定警示标识等方式提示价格风险,还要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患者监督。
03
患者可监督医疗机构规范口腔种植价格
省医保局在《致广大口腔种植患者的一封信》中提醒,广大患者在接受口腔种植服务时,做到“三个清楚”:
一是清楚医疗机构是否同时接受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全流程价格调控、种植体集采、牙冠竞价挂网三项治理措施。部分医疗机构并未全部接受三项治理措施,单颗种植牙费用可能会比较高。
建议首选接受全部三项治理措施的口腔医疗机构。
二是清楚医疗机构应在本机构醒目位置公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种植体和牙冠中选价格以及本机构对应项的实际收费。不同厂家生产的种植体和牙冠,价格有一定差异,但都比治理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医疗机构应做到明码标价、公开透明,相关信息也可在医保部门官网查询比对。
三是清楚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公示价格收费。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公布的种植体和牙冠中选价格“零加成”销售,提议民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加成”销售,民营非定点加成比例也应适度。种植体集采、牙冠挂网涵盖了临床主流的内资外资品牌,要高度警惕个别医疗机构以“便宜没好货”等话术诱导使用高价产品。
如发现乱收费,诱导或捆绑选用高价未中选产品,可及时投诉举报,各地要同步公布举报电话。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截图↑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慧
值班主任:李国栋
值班总监:刘冀冀
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陈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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